各市文化局、总工会、各大中型企业工会、各相关合唱团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,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进一步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我省决定于2010年4月下旬举办山西省第五届“三晋之春”合唱比赛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主办单位:
山西省文化厅
山西省总工会
山西省合唱协会
(二)承办单位:
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工会
(三)办公机构:
成立“山西省三晋之春合唱(比赛)音乐会”组委会,由主、承办单位和相关协办单位(负责人)共同组成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合唱协会。
组委会名单:
顾 问: 吴慧琴 省政协原副主席
省合唱协会会长
主 任: 张明亮 省文化厅厅长
副 主 任: 李 理 省委副秘书长
省合唱协会常务副会长
高凤平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
赵晋蓉 省文化厅巡视员
梁克昌 省总工会副主席
刘志安 西山煤电集团党委副书记
工会主席
成 员: 李培敏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处长
薛毓平 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
李京利 省音协副主席
省合唱协会副会长
袁 垒 省合唱协会秘书长
梁建明 西山煤电集团工会副主席
办公室主任: 李培敏(兼)
办公室副主任: 袁 垒(兼)
张 鹏 西山煤电集团工会文体部长
王建军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
二、活动意义
本届合唱音乐会为企业专场,旨在推动企业文化建设,提高企业职工合唱水平,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为创建和谐山西做出积极贡献。
三、报名事项
(一)报名范围
全省各大中型企业合唱团,经合唱团所在工会组织推荐,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。(同一单位只限一支合唱团报名)
(二)报名时间
2010年3月15日--4月15日。
组委会将根据合唱团演唱水平确定参赛团体名单,并发参赛邀请函或通知。
四、参赛事项
(一)演出时间组委会另行通知,地点:西山工人文化宫
(二)每支合唱团演唱曲目为两首,一首是反映山西特色的合唱歌曲(提倡鼓励创作编合),一首为自选艺术歌曲。人数80人以内为宜,伴奏形式为钢琴和个别特色器乐伴奏。
(三)本次音乐会将聘请合唱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。经评委会评审,优胜合唱团、指挥、伴奏、作曲将获得“春花”奖。
(四)为优胜合唱团、指挥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五、注意事项
各团食宿交通费用自理,请各单位要精心组织,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大力支持。
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比赛期间的交通、食宿等安全问题,各团领队或团长要恪尽职守、尽职尽责,确保比赛期间参演团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六、其它具体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
七、组委会办公室
地 点:太原市青年路38号滨湖大厦(山西省合唱协会)
邮 编:030001
电 话:0351--4066687
传 真:0351--4066687
协会网址:http://www.sxhc.net.cn/ (下载文件用)
电子邮件:sxhechang@163.com (报名使用)
联 系 人:贾玉柱 13700518839
郭 婷 于开胜 0351--4066687
附:山西省第五届“三晋之春”合唱比赛音乐会报名表 点击下载
山西省文化厅 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省合唱协会